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精神,结合当前学校实际情况,现将学校2024年劳动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月29日、4月30日,5月1日—3日(第十周星期六、星期天,第十一周星期一、星期二、星期三)放假,共5天。4月23日、5月6日(第九周星期天、第十一周星期六)上班。
二、教学安排
4月23日(第九周星期天)执行5月2日(第十一周星期二)课程,5月6日(第十一周星期六)执行5月3日(第十一周星期三)课程。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所属班级员工及任课教师。
三、其他要求
1.请员工处及各二级学院做好员工节假日防网络诈骗、防溺水、防盗窃、外出乘车安全、疫情防控、饮食卫生安全、寝室用电用气等安全教育。
2.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防火、防盗、防灾等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。
3.请有关单位安排好假期值班,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的岗位责任制,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、值班工作人员要24小时在岗值班,其中,领导干部离渝外出要按程序请假报备。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、私自调换值班、顶岗值班等情况发生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及时按规定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。
4.请各单位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,确保务实节俭、文明廉洁过节;继续坚守重要节点,盯紧薄弱环节,正风肃纪,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党政办公室
2024年4月20日